搬家契約書要寫什麼?搬家合約注意事項、合法搬家公司查詢一次看

找搬家公司除了確認報價,搬家契約書也要在搬運前確認清楚。搬運時間與地址、計價方式、付款方式、物品損壞責任,以及臨時變更或解除契約時怎麼處理,都可能影響搬家當天是否產生費用或後續爭議。
依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,搬家合約不只是寫一個總價就完成,估價單、搬運條件及雙方責任也應確認清楚。以下整理搬家契約書應包含的項目、搬家合約注意事項,並教你如何查詢搬家公司是否合法登記,簽約前可以逐項核對。
搬家契約的用途,是把雙方談好的搬運內容、費用及責任留下明確紀錄。尤其搬家公司若採車次計價,或現場有無電梯、大型家具、特殊搬運等狀況,更應在搬運前確認清楚。
依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內容,簽約時可以優先檢查以下項目:
| 搬家契約項目 | 簽約時要確認什麼? |
|---|---|
| 1. 搬運時間 | 約定到達起運地點的日期、時間,以及預定完成搬運的時間。 |
| 2. 搬運地址 | 寫明起運地址、迄運地址,以及物品抵達後的指定放置位置。 |
| 3. 計價方式 | 確認採包價制或車次計價;若依車次計費,應確認每車單價、預估車次及費用上限。 |
| 4. 額外收費條件 | 樓層、電梯、步行距離、家具拆裝等特殊情況如需另外計費,應事先確認。 |
| 5. 付款方式 | 確認訂金、尾款、付款時間及付款方式,完成付款後也應留存相關單據。 |
| 6. 搬運物品 | 家具、家電、紙箱及特殊物品可在估價單中列明,方便搬運前再次核對。 |
| 7. 損壞與滅失責任 | 確認搬運過程造成物品毀損、滅失時的責任與處理方式。 |
| 8. 貴重物品 | 現金、有價證券、珠寶、藝術品、古董等貴重物品,應事前告知物品性質及價值。 |
| 9. 保險 | 如有另外投保需求,應確認保險內容及相關費用由誰負擔。 |
| 10. 變更或解除契約 | 臨時更改搬家日期、無法如期完成或取消搬家時,雙方如何處理應先確認。 |
| 11. 搬運作業估價單 | 估價單不只是報價參考,也是搬家契約的重要內容,應妥善保存。 |
| 12. 契約留存 | 搬家契約及搬運作業估價單應由雙方各自留存,方便日後核對。 |
因此看搬家契約時,不要只確認最下面的「總價」,還要一起查看怎麼計價、哪些情況可能產生額外費用、搬壞物品如何處理,以及估價單寫了哪些搬運項目。

搬家合約寫得越清楚,搬家當天越容易按照原本約定執行。以下幾項也是實際搬家時較容易產生認知差異的地方。
搬家費用常見有包價或依車次計價等方式。若採包價方式,應確認約定的總金額;若採車次方式,則要確認每車單價、預估車次及費用上限,避免只知道「一車多少錢」,卻沒有確認最後可能需要幾車。
依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規定,搬家公司應依契約約定的方式收費,不得藉故加價或要求其他附加費用。搬運期間的人員餐飲差旅費、過橋費、通行費及油費等,也由搬運業者負擔。
搬運現場是否有電梯、貨車能否靠近門口、大型家具是否需要拆裝或吊車,都可能影響實際作業方式。如果有可能另外計費的條件,建議估價階段就先確認並留下紀錄。
例如有電梯的住宅,如果搬家當天電梯無法正常使用,相關收費方式應事先約定;未經約定的費用,不宜等到現場才臨時提出。
搬家完成後建議立即檢查家具、家電及紙箱內容。若搬運過程造成物品毀損、滅失或其他損害,一般情況應於搬運完成後3日內告知搬家公司;如果屬於不容易立即發現的毀損或滅失,則應於搬運完成後10日內告知。
若發現異常,可先保留現場照片、物品受損照片、搬家契約及估價單,方便後續確認。
如果搬運物品包含現金、有價證券、珠寶、貴重金屬、美術品、古董或其他貴重物品,應在託運前向搬家公司說明物品性質與價值。
另外,搬運物品本身也不能包含違禁品及危險物品,有特殊物品時建議在估價階段就先詢問是否能搬。
估價完成後,不要只有搬家公司留資料。搬家契約以及搬運作業估價單應妥善保存,搬家日期、價格、搬運內容或物品若有變更,也建議同步留下紀錄。
搬家之前除了比較服務與報價,也可以先確認業者是否有合法登記。最簡單的方式,是從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與實際使用車輛交叉確認。
先確認搬家公司使用的正式公司或商業名稱,再到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,使用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搜尋。
查詢入口: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

經濟部營業項目歸碼資料中,代客搬家服務業歸類為「G101061 汽車貨運業」。因此查詢搬家公司時,可以進一步查看所營事業資料中是否包含這項營業項目。
除了營業項目,也可以一起核對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及目前登記狀態,確認實際與你接洽、簽約的業者資料是否一致。
合法營業用貨車使用綠底白字車牌,可作為消費者現場辨識的方式之一。如果以白底黑字的自用貨車從事搬家載運營業,並不符合合法營業貨運車輛的使用方式。

因此,找搬家公司時可以簡單記住:先查公司登記,再看G101061汽車貨運業,搬家當天再確認綠底白字營業車牌。
如果你在查詢搬家公司時看到「G101061」,這是汽車貨運業的營業項目代碼。依目前經濟部的營業項目分類,代客搬家服務業即歸類在G101061汽車貨運業。
汽車貨運業不是只完成一般公司或商業登記就能直接營業的項目,而是屬於登記前應先經許可的業務,須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。
因此,對一般消費者來說,不必研究完整的搬家公司設立程序;在選擇搬家公司時,最實用的做法仍是確認商工登記、汽車貨運業營業項目及實際營業車輛。

本文所稱的搬家三合一,是從3個地方交叉核對搬家業者資訊:
核對的重點不是只看有沒有「三份文件」,而是確認對外招攬、實際簽約與公司登記的業者是否一致。如果廣告使用一個名稱,到了簽約時卻出現完全不同的公司,建議先詢問兩者關係並確認清楚後再簽約。
搬家契約的作用不是增加一道手續,而是讓搬家公司與消費者都知道「搬什麼、怎麼算錢、出了問題怎麼處理」。尤其以下3種情況,有沒有事前寫清楚差異很大。
如果只透過口頭詢價,沒有確認車次、樓層、搬運距離或特殊物品,搬家當天容易因雙方認知不同而產生費用爭議。簽約前應把計價方式與已知搬運條件確認清楚。
搬家契約會留下雙方對損害責任的依據。如果搬運完成後發現物品受損,除了盡快通知業者,也應保留契約、估價單及相關照片。
搬家可能因消費者或搬家公司一方的原因臨時變更。契約中對搬運時間、未能如期開始或完成搬運,以及解除契約的處理都有相關規範,因此搬家日期確定後仍建議以契約內容為準。
也就是說,搬家契約不是只有發生糾紛時才有用,而是在搬家前先把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確認清楚。
上富駿搬家自2002年從台中起家,提供台中搬家及全國搬運服務。從搬家前的需求確認、免費估價,到報價與契約內容確認後再安排車輛與人員,讓搬家方式與費用在作業前先說清楚。
找上富駿搬家時,也可利用前面提到的方式確認業者資訊,從營業登記、搬家契約到對外使用的公司資訊交叉核對。
搬家使用的包裝器材大部分可回收,並依不同物品提供適合的包裝與搬運方式。若對搬家契約、估價方式或搬運服務有疑問,也可在預約時先提出確認。
委託搬家公司時,建議在正式搬運前將搬運時間、地址、費用、付款方式、物品與責任等內容以搬家契約及估價單確認。與單純口頭約定相比,留下書面資料更方便雙方依約執行及後續核對。
搬家公司應依契約約定的計價方式收費,不應藉故另外加價。若樓層、電梯、拆裝或其他特殊服務可能另外收費,應在估價及簽約階段先確認;消費者提供的現場資訊若有變更,也應主動告知業者重新評估。
依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內容,一般搬運損害應在搬運完成後3日內告知;如果屬於不容易立即發現的毀損或滅失,則應在搬運完成後10日內告知。發現問題後建議盡快拍照並保留契約及估價資料。
可以到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,以搬家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搜尋,再確認所營事業中是否包含G101061汽車貨運業。實際搬運時,也可確認使用的營業貨車是否為綠底白字車牌。
本文所稱搬家三合一,是核對搬家業者營利事業登記、搬家契約書及廣告宣傳物中的業者資料,確認對外使用名稱、實際簽約公司與登記資訊是否一致。
建議都要保留。搬運作業估價單也是契約內容的重要依據之一,搬家費用、車次、物品及特殊作業內容都可能記錄在估價資料中,因此不要在簽約後只留下契約首頁。